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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Sindy C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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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移民局發佈關於EB-5區域中心計畫申請處理的通知

2023-04-10T18:17:53+07:0015 4 月, 2022|Categories: 移民簽證|Tags: , , , , |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美國移民局)在其EB-5投資移民計畫的網頁上發佈了幾個警訊,向公眾更新I-526和I-829表格的申請狀態。警訊內容如下: 「警訊:我們會繼續裁決投資人申請取消永久居民身份條件的I-829表格。我們會根據2022年EB-5改革和誠信法案頒佈前的適用資格要求,對於2022年3月15日前提交,與外國企業家移民申請I-526表格相關的I-829申請進行裁決。」 以及, 「警訊:我們已經恢復處理之前在2021年6月30日區域中心計畫日落前所提交,以區域中心為主的I-526表格,即外國企業家移民申請。 我們已經恢復處理之前在2021年6月30日區域中心計畫日落前所提交,以區域中心為主的I-526表格,即外國企業家移民申請。我們會根據提交申請時適用的資格要求(即2022年EB-5改革和誠信法案頒佈前的資格要求,對2022年3月15日前提交的所有I-526表格進行裁決…)我們會繼續根據簽證排期狀況來處理I-526表格的申請,USCIS 將變更I-526外國投資人EB-5移民申請的處理方式,優先處理那些可發放或即將可發放簽證的I-526表格申請投資人。 我們會繼續拒絕所有在2021年7月1日或之後收到的I-526申請,如果該申請顯示申請人的投資與區域中心有關。」 這是一個值得歡迎的消息,因為它澄清了美國移民局何時以及如何處理這些申請的一些不確定性。我們希望在未來幾個月內看到申請批准的快速增長。 若您正在等待I-526或I-829申請的批准,並有相關問題,請透過 info@enterlinepartners.com [...]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發布了關於特殊能力案件證據範圍的新指南

2022-04-11T16:32:22+07:002 4 月, 2022|Categories: 移民簽證|Tags: , , |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更新了其政策手冊,為申請基於就業的第一優先移民簽證類別(EB-1)的人員在申請該簽證類別時可以作為證據的「已發表資料」類型提供指導。 「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可以自行申請「EB-1A」類別,如果他們符合該簽證類別的要求,則無需工作邀請或勞工部發的勞工證。 美國雇主,包括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或私人雇主,可以申請在特定學術領域獲得國際認可的「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EB-1B)擔任終身職位或類似職位進行研究。 USCIS更新了其關於特殊能力人員和傑出教授及研究人員證據標準的指南,以便與最近發佈的關於O-1A非特殊能力移民的非移民指南更為一致。 該指南闡明對於特殊能力和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類別,專業或主要行業出版品或其他主要媒體上關於此人(若是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則是其工作)的「已發表資料」不再必須是印刷品; 相反地,證據的形式可以更加多樣化,包括音訊或影片報導的記錄。 對於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除了整個組織或機構之外,申請人也可以透過在傑出部門或分部擔任符合資格的角色來滿足「領導或關鍵角色」的標準。 看到USCIS發布的指南總是令人耳目一新,這有助於擴展資格並為任何簽證分類定義更清晰的標準。如果您認為您可能有資格成為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人或傑出的教授或研究員,並想了解更多,想了解更多訊息,請透過 info@enterlinepartners.com 聯繫我們,預約諮詢我們在亞洲區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辦公室的美國移民律師。 [...]

豁免因犯罪記錄而遭拒的移民簽證申請

2022-04-11T15:34:24+07:0031 3 月, 2022|Categories: 移民簽證|Tags: , , , , , , , |

有犯罪紀錄的移民簽證申請人在移民美國的過程中,往往遇到重大阻礙。 曾經被認定涉及「道德墮落罪」 的移民簽證申請人將沒有資格移民美國並取得「綠卡」。即使移民簽證申請人從未因道德墮落罪判刑,光是曾經因爲此罪行被逮捕或坦承罪行,就足以讓移民簽證申請人的美國永久居留權和綠卡申請之旅宣告結束。 因犯罪記錄而無法獲得移民簽證的簽證申請人可能可以透過I-601不得入境豁免(豁免)獲得資格。 要符合豁免的資格,移民簽證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之一: 父母、配偶或子女擁有美國公民或永久合法居民身份,如果移民簽證申請人被禁止移民到美國,他們會將受「極端困難」; 犯罪行為至少發生在15年前,移民簽證申請人可以證明他/她已改過自新,並且批准其簽證不違反國家利益; 犯罪行為只涉及嫖娼,移民簽證申請人可以證明他/她已改過自新,並且批准其簽證不違反國家利益。   居住在亞洲並且曾因犯罪記錄而被拒簽的移民簽證申請人,如想了解更多訊息,請透過 [...]

對所有等待區域中心計劃重新授權的EB-5投資人來說的好消息

2023-04-10T12:58:17+07:0026 3 月, 2022|Categories: 移民簽證|Tags: , , , , , , , , |

好消息! 2022年3月15日,國會通過了2022年EB-5改革和誠信法案,拜登總統簽署了該法案。 該法案的大部分條款將自頒佈日起60 天后生效,也就是 5 月中旬。 該法案包括對EB-5移民簽證類別的許多變動,我們將在之後發布的文章中進行討論。 對現在的投資者來說,最重要的是該法案重新授權了區域中心計畫(計畫),並允許在2021年6月底計畫失效之前提交I-526申請的所有投資者的EB-5申請程序往前推進。 投資者應預期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和美國國務院(DOS)在加快程序方面會有一些延誤,因此可能不會立即對您的案件採取行動。 投資者們處於程序中的不同階段。 [...]

B-1 B-2 旅遊簽證持有人多久能去美國一次

2022-04-11T16:25:54+07:0022 3 月, 2022|Categories: 非移民簽證|Tags: , |

人們經常誤解, B-1/B-2旅遊簽證持有人可以進入美國並獲准停留6個月,然後離開美國,重新入境並再次獲准停留6個月。雖然這可能是可以接受的,並且許多這樣做的訪客可能沒有遇到過任何問題,但是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 ) 的官員如果認為該訪客沒有「非移民意圖」— 而有「移民意圖」, 那這樣頻繁申請重新入境可能會導致該訪客被拒絕進入美國。證明非移民意圖是訪客符合進入美國的資格的首要條件,連續長期逗留表示該訪客很可能有永久留在美國的意圖。 到美國進行長期訪問(每次最長6個月)且每次訪問間隔較短的訪客,可能會比較難證明其非移民意圖,而且由於可能會被認定該訪客是「居住」在美國,而非僅僅是「訪問」美國,他們的B-1/B-2旅客簽證被CBP官員吊銷並送回原籍的風險更高。即使訪客完全遵守B-1/B-2旅遊簽證的條款和條件,例如沒有從事未經許可的工作,也可能發生這種情況。 與長期訪問且每次停留間隔較短的訪客相比,進行長期訪問(如3-6個月)但每次訪問間隔較長的訪客的情況會好一點。 這些訪客應準備好回答CBP官員提出的訪客與其居住國之間的聯繫的問題,如就業、家庭、學校、長期訪問美國的理由等等。 一年中每次頻繁短期前往美國幾個禮拜參加商務會議、商討會、拜訪朋友和家人等的訪客,在抵達美國後與CBP官員發生問題的風險較低。 [...]

什麼是領事不可複審原則

2022-04-11T16:18:21+07:0011 3 月, 2022|Categories: 移民簽證, 非移民簽證|Tags: , , , |

領事不可複審原則是指不能向美國境內的法院對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的領事官員做出的簽證决定提起上訴。 該原則非常廣泛地作用於領事官員做出的决定,無論是移民或非移民簽證被拒簽的外國公民,還是對其產生不利影響的决定的美國公民或居民。 然而,領事不可複審原則不適用於美國公民和移民局做出的决定。 雖然領事不可複審原則為領事官員在做出决定後對簽證申請進行裁决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法律保護,但該原則並不阻止個人(個人或公司)起訴大使館或領事館的不合理延誤或未能作出的決定。 如果大使館或領事館未能作出決定或不合理的拖延作出決定,可向美國法院提起針對大使館或領事館的強制執行令訴訟。 強制執行令要求法院命令政府實體完成其根據法律有義務完成的特定任務。 在美國移民法中,大使館或領事館需要執行許多任務。 當這些任務沒有完成或花費了不合理的時間才能完成時,可提交強制執行令以命令大使館或領事館完成其工作。 一旦大使館或領事館做出決定並拒絕非移民或移民簽證申請,由於領事不可複審,強制執行令將不再是適當的行動。但是,還是可能會有其他選項,例如重新申請或在移民簽證申請被拒絕的情況下,將申請書發回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使其有機會作出回應。 關於更多不可複審原則的訊息,請來信 info@enterlinepartners.com [...]

2022年3月份簽證公告欄內的EB-5類別沒有任何變化

2022-03-18T12:11:27+07:007 3 月, 2022|Categories: EB-5 簽證, 移民簽證|Tags: , , , |

美國國務院(DOS)2022年3月份簽證公告繼續顯示EB-5區域中心簽證類別(I5和R5)不可用(U),因為EB-5區域中心計畫仍然維持過期的狀態,區域中心計畫(計畫)已於2021年6月30日失效。 對於投資在「直投EB-5」項目的投資者來說,非區域中心簽證類別(C5和T5)的簽證對所有國家的投資者也仍然可用,包括來自中國、越南和印度等之前積壓的國家的投資者。 如果該計畫獲得國會的重新授權,這種情況將發生變化,因為之前的所有投資者都將根據優先日期重新回到排隊隊伍中。 優先日期是指投資者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I-526表格申請,並確定其簽證排期的日期。 現時還沒有迹象表明國會是否會或是什麼時候重新授權該計畫。 業內最新的傳言是,國會將於3月11日通過一項法律,重新授權該計畫,與此同時,國會將通過持續決議案,為聯邦預算提供資金。 然而,EB-5利益相關者此前曾希望國會在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和2022年2月18日重新授權該計畫,卻未採取任何行動。 現在投資「直投EB-5」項目可能可以讓中國或越南的投資者快速獲得簽證,並且避免優先日期的任何「倒退」,從而跳過之前比他們先投資的其他投資者。 或者,如果國會採取行動重新授權該計畫,很可能會包括一些改變,例如提高最低投資額(現在是50萬美元)和其他可能使投資者更難符合資格的改變,並將這些新的投資者排在隊伍的後端。 如果您對於簽證公告欄、優先日期、EB-5簽證或其它美國簽證有任何疑問,請透過 [...]

什麼是 K-3 簽證,它與 CR-1/IR-1 簽證有何不同?

2022-03-18T12:29:04+07:002 3 月, 2022|Categories: 非移民簽證|Tags: , , , , , |

K-3 簽證是發給與美國公民結婚的外國配偶的非移民簽證。與 K-1 簽證一樣,K-3 簽證同樣是要提交 I-129F 外籍未婚夫(妻)申請表(I-129F申請表),旨在縮短已婚夫婦之間的分居期並允許外國配偶在等待其移民簽證批准期間進入美國。然而,與外國配偶將作為移民抵達美國並在抵達後獲得有條件永久居民身分和有條件「綠卡」的CR-1/IR-1 移民簽證不同, K-3 簽證需要外國配偶首先抵達美國,然後提交身分調整(AOS)以及工作許可和旅行證件申請。一旦AOS獲批,外國配偶將獲得綠卡,給予他們與通過申請 CR-1/IR-1 移民簽證以移民身分抵達美國的外國配偶相同的福利。 [...]

美國簽證和綠卡上的越南名字不正確

2022-03-18T12:36:00+07:0012 2 月, 2022|Categories: 移民簽證, 非移民簽證|Tags: , , , , |

一些美國政府機構在簽證和I-551表格「綠卡」等政府文件中錯誤地列出了越南公民的姓名,這一直是一個難題,因為越南護照按姓氏(或「姓」)的順序列出姓名,然後是中間名,然後是名字。 此外,一些越南人有不止一個中間名或名字,護照上有四個名字。 對於美國駐越南政府機構,如美國駐胡志明市領事館和美國駐河內大使館,這通常不是問題。 這些機構簽發的移民和非移民簽證通常是正確的,因為領事官員瞭解越南的命名慣例。 然而,如果簽證申請人在另一個國家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簽證,或在美國的美國移民和公民服務局(USCIS)申請移民福利,這可能是一個問題。 簽證申請人在簽證簽發後檢查簽證是很重要的,必須確保正確列出姓名,並要求在前往美國之前糾正任何錯誤。 抵達美國後,與美國政府機構打交道時可能會出現問題,如申請駕照和社會保障福利。 檢查申請人或申請人從 USCIS 收到的任何通知並立即要求更正也很重要。例如,如果申請人從USCIS收到的綠卡上的姓名有誤,他或她應立即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