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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公告欄上的「最終行動日期」和「提交申請日期」是什麼意思?

2021-05-11T17:54:54+07:0019 4 月, 2021|Categories: DOS, USCIS, 簽證公告欄,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 美國國務院|

對於許多移民到美國但正在等待獲得簽證的人來說,國務院(DOS)簽證公告欄是每個月最重要的文件。 簽證公告欄可幫助申請人瞭解他們在排隊等待簽證中的位置。 在大多數家庭移民簽證類別和所有就業移民簽證類別中,每種類別都有年度簽證配額,該配額規定了可以獲取移民簽證並移居美國的人數。 當對某類移民簽證的需求高於每年可用的簽證數量時,這些移民簽證類別被稱為「超額申請」。申請人申請超額申請簽證的位置是根據向美國移民和公民服務局(USCIS)提交申請之日為基礎,稱為優先日期。DOS 每月更新優先日期,並在簽證公告中發佈。USCIS還會將簽證公告用於有資格調整其在美國身分的申請人。 簽證公告欄有兩個圖表,列出每個優先類別的日期以及適用的國家: (1) 一個「申請最終行動日期」圖表 (「圖表A」);和(2) 一個「提交申請日期」圖表(「圖表B」)。 [...]

什麼是I-130申請表?

2021-08-11T16:59:25+07:009 3 月, 2021|Categories: I-130 表格, I-130A 表格, LPR, USCIS, 公民及移民服務, 合法永久居留權, 國外親戚申請書, 移民簽證, 簽證, 綠卡, 美國公民,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 美國簽證, 美籍配偶|

I-130申請表是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的外籍親屬申請表。I-130申請表可由美國公民或具有有效家庭關係的合法永久居民(永久居民)提交。這是幫助親屬移民美國的第一步。 年滿21歲的美國公民可以為以下親屬提交I-130申請表: 配偶 父母 子女 兄弟姐妹 年滿21歲的永久居民可為以下外籍親屬提交I-130申請表: 配偶 未婚子女 I-130申請表的費用是多少? [...]

眾議院通過緊急權宜之計 –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穩定法案

2023-06-01T12:45:56+07:0028 8 月, 2020|Categories: COVID-19, DHS, 公民及移民服務, 川普,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政策, 美國國土安全部, 美國政府|Tags: , , , , , , |

8月22日星期六,美國眾議院一致通過了緊急權宜之計 –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穩定法案 (H.R. 8089) 。這項立法旨在通過立即增加美國移民和公民服務局(“USCIS”)的額外處理收入來暫時防止進行計劃休假。 在2020年5月,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通知國會因預計預算嚴重短缺,威脅到該機構的營運以及數千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員工的工作,促使其要求國會提供12億美元的緊急援助以維持該機構的運作。如果沒有這筆資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聲稱,它將沒有足够的資金在財政年度結束前維持其業務,或為2021財政年度的第一季度(2020年10月至12月)提供營運資金。 此後不久,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開始向其雇員發出休假通知,並預計,如果得不到國會的資助,將需要從2020年8月3日起開始對大約13,400名雇員進行休假。最初定於2020年8月3日開始的休假被延后到2020年8月30日。 大約20,000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雇員中的13,400名被迫休假,這將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供的業務處理過程產生重大影響,並影響數百萬人。 許多來自兩黨的國會議員質疑是否需要這筆額外的緊急資金,他們指出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有足夠的資金至少可以繼續運作到11月底。2020年7月29日,眾議院司法移民和公民事務小組委員會舉行了一次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監督聽證會,以審查該局提出的資金短缺問題,並對該局在其業務上缺乏效率進行了審查。 [...]

通告: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申請費將於2020年10月2日變更生效

2023-03-24T14:37:26+07:007 8 月, 2020|Categories: USCIS, 公民及移民服務, 移民簽證, 簽證,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 美國簽證, 非移民簽證|Tags: , , , , , , |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已發布最終規則的預先版本供公眾查閱,該規則將大大改變USCIS對服務收取的許多費用,包括增加新費用,為非移民工人申請書確定多項費用,以及限制某些申請書的受益人數量。在所有服務中,費用平均將增加20%。 該規則還刪除了某些費用豁免,更改了豁免費用的要求,更改了優先處理時間限制,並修改了某些跨國收養處理。USCIS通知該規則已於2020年8月3日在《聯邦公報》上公佈,自發佈之日起60天內生效(2020年10月2日)。 費用調整幾乎影響所有移民福利,包括基於家庭的移民和歸化申請以及基於就業的申請。 變更的範例包括: Form I-129F Petition for Fiancé(e)                                           [...]

Enterline and Partners透過向美國駐馬尼拉大使館提交領事館直接申請,成功加快取得CR-1簽證

2023-02-08T17:24:47+07:0013 7 月, 2020|Categories: I-130 表格, I-130A 表格, 公民及移民服務, 移民律師, 移民簽證, 美國公民,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政策, 美國馬尼拉大使館, 美籍配偶, 菲律賓, 領事館直接申請, 馬尼拉|Tags: , , , , |

Enterline and Partners最近替一對住在菲律賓的新婚夫婦於美國駐馬尼拉大使館辦理了I-130外籍親屬加急申請。這對夫婦分別是美國和菲律賓公民,在美國結婚並居住於馬尼拉。此加急申請是基於美國公民配偶需立即搬遷至美國工作,此案是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馬尼拉辦事處去年停止運作後的首批領事館直接申請(DCF)案件之一。在馬尼拉實施DCF之前,加急的I-130案件通常是通過對相關領事館或大使館有管轄權之當地海外移民局辦事處來處理。 雖然這對夫婦在提交案件的當天就收到了I-130 DCF的批准,但醫療延誤加上COVID-19大流行,導致受益人無法進行面談。面臨醫療評估即將到期,Enterline and Partners積極地為客戶不斷聯繫移民簽證部門和總領事館辦公室要求緊急預約。大使館批准了我們的請求,受益人順利取得CR-1移民簽證。 對於居住在菲律賓、越南、臺灣以及亞洲各地的客戶,如果需要立即返回美國,例如工作機會、家庭相關的醫療緊急情況或其他臨時通知或緊急情況,我們的美國移民律師在I-130加急申請方面經驗豐富,無需在美國向美國移民局提交I-130申請,並在大多數情況下將整體處理時間從12至18個月縮短至4至6周。 欲瞭解更多資訊,歡迎透過 info@enterlinepartners.com [...]

EB-5投資移民者強制執行令

2020-06-25T16:50:00+07:0016 6 月, 2020|Categories: EB-5, EB-5 投資人, EB-5 移民投資簽證, EB-5 簽證, I-526, I-526 申請, I-526 表格, I-829, I-829 申請, USCIS, 公民及移民服務,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

近年來,許多美國移民申請案件的處理速度明顯變慢。或許沒有任何申請比EB-5移民投資者在申請過程中所需要提交的I-526申請和I-829申請的處理速度更慢的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對I-526申請的處理時間增加到了44.5個月,而I-829申請則是增加到了47個月。(截至2020年6月12日) 投資人是否能做些什麼來推進他/她們的申請? 有一個選項可能會有所幫助。對於處理時間遠超過公告時間的I-526和I-829申請,投資人可以考慮向聯邦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令。強制執行令是指法院對行政機構發出的,迫使其履行法定責任範圍內的職責或是糾正濫用自由裁量權的令狀。 在某些文化中,起訴政府以迫使其採取行動的概念似乎是徒勞無功或者不明智的一件事,但在美國這是一種普遍並且有益的選項。投資者在採取此措施時不應擔心會產生負面後果。 申請執行令時,提供過去曾與投資移民計劃辦公室/美國移民局直接交涉解決問題的證據是非常重要的。美國移民局有60天來回覆執行令。如果法院站在投資人/項目方這方,它就會命令美國移民局履行其義務及時(通常在法院頒佈命令後90天之內)對I-526申請和I-829申請作出裁決。如果政府想對法院的命令提出異議,這個過程可能要持續好幾個月。申請執行令另一方面也可能會導致美國移民局同意對I-526申請和I-829申請作出裁決以解決法庭訴訟。 不管是哪一種情形,都可能會因為政府的律師要求延後回覆而拖長整個程序,特別是在越來越多投資人、區域中心及項目方都轉向尋求以這個途徑解決。儘管如此,當其它方法都已用盡並且證明無效後,這看起來還是逼迫美國移民局對該申請採取行動的最有效做法。在某些案件中,美國移民局最終的決定可能會對投資人不利,包括申請遭拒,要求提供補件或是收到意圖拒絕通知。但至少能早點知道結果,並且投資者可能仍然有權回應或是質疑該決定。 欲知更多信息,請請透過 info@enterlinepartners.com 聯繫我們,預約諮詢我們在亞洲區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辦公室的美國移民律師。  

美國移民局恢復I-129和I-140表格的優先處理服務

2020-06-11T15:25:30+07:005 6 月, 2020|Categories: COVID-19, I-129 表格, I-140 表格, USCIS, 公民及移民服務, 冠狀病毒, 加急處理費,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預計在6月將分階段恢復I-129非移民工人申請和I-140外來工人移民申請的I-907要求優先處理申請。 為了控制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優先處理程序在3月20日暫時停止。 從6月1日開始,USCIS將恢復所有符合條件的I-140表的優先處理申請,並在6月8日、6月15日、6月22日分階段逐步恢復符合條件的I-129表的優先處理申請。隨著USCIS繼續接受更多要求優先處理申請,所有日期都可能有所變動,這些日期的任何變動將會有相應的通告。 想了解更多關於I-129和I-140表格優先處理的消息嗎?請透過 info@enterlinepartners.com 聯繫我們,預約諮詢我們在亞洲區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辦公室的美國移民律師。

通告: 美國移民局將在6月4日恢復面對面服務

2020-06-11T15:00:33+07:003 6 月, 2020|Categories: COVID-19, USCIS, 公民及移民服務, 冠狀病毒, 移民簽證, 簽證,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 美國簽證, 非移民簽證|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預訂將在6月4日恢復非緊急面對面服務。為了因應COVID-19全球大流行,USCIS在3月8日暫停了外地辦事處、庇護辦事處和申請支援中心的例行面對面服務。 隨著USCIS重新啟動其服務,各辦事處將會減少每個時間點的預約和面談的次數,確保每次只有少量的人待在這些辦事處,以便保持社交距離。預約通知將內含最新的健康安全信息,訪客在造訪USCIS辦事處時必須遵循這些信息。USCIS的新準則包括訪客如果在過去14天內與任何已知或懷疑患有COVID-19的人士有過密切接觸,則將禁止該訪客進入USCIS辦事處;禁止訪客在預約的前15分鐘(入籍儀式是30分鐘)或更早前就進入USCIS辦事處;要求民眾在設施內戴上口罩,並且遵守社交距離的規範。 欲知更多關於USCIS在美國的外地辦事處重新開放的信息,請透過 info@enterlinepartners.com 聯繫我們,預約諮詢我們在亞洲區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辦公室的美國移民律師。

USCIS自2020年2月24日開始實施根據公共負擔不予受理的新規定

2020-06-25T17:47:09+07:0026 2 月, 2020|Categories: 公共負擔, 新規定, 簽證, 綠卡,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政策, 美國國務院, 美國簽證, 非移民簽證|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在2020年2月24日開始實施根據公共負擔不予受理的新規定。 最終規定概述了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將如何確定外國人因為可能成為公共負擔而不予受理從非移民身份(包括以K-1未婚夫/妻簽證入境美國的外國人)調整為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一些標準。 新規定表明在36個月內總共有超過12個月的時間有領取公共福利例如補充保障收入、貧困家庭臨時援助、營養補充援助計劃和公共住房援助的合法移民人士,將不符合獲得永久居留身份的資格。 除了公共福利的標準外,DHS也可能會查看申請人的健康狀況、教育背景和調整身份的人數,來決定申請人在未來可能成為公共負擔的可能性。 新規定不會影響那些目前已經擁有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綠卡)的人士。 過去幾天,美國國務院已經在遵循並且實施這項新規定;因此,新規定可能會影響個人與家庭成員在美國取得綠卡和在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的人士。 欲知更多關於公共負擔的詳情,請聯繫我們並且預約諮詢我們在胡志明市或馬尼拉的美國移民律師。   ENTERLINE & [...]

USCIS 將變更I-526外國投資人EB-5移民申請的處理方式

2020-06-25T18:03:06+07:0031 1 月, 2020|Categories: EB-5, EB-5 投資人, EB-5 移民投資簽證, EB-5 簽證, I-130 表格, I-526, I-526 申請, USCIS, 國外親戚申請書, 移民, 移民簽證, 移民者,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政策, 美國簽證, 美國簽證流程, 美國簽證申請人|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 宣布將會變更I-526外國投資人移民申請的處理方式,從先進先出,變更為根據排期(簽證)情況進行審批。I-526申請表是由希望透過EB-5投資移民者簽證類別移民美國的人士所提交。 USCIS副局長Mark Koumans說:「將我們的裁決程序從先進先出變更為優先處理來自可發放簽證國家的人士的申請案能夠更好的使EB-5方案與國會的意圖保持一致,並使其更符合USCIS其他方面的操作。」「這種新方法將提升公平性,使傳統上代表性不足的國家的合格EB-5申請人可以更及時地獲得批准並取得簽證。」 根據USCIS的說法,這項操作上的變化與該機構對簽證上限類別內的I-130外國親屬申請表的處理一致。新的簽證發放方式讓可發放或即將可發放簽證的申請案件被優先處理。來自可發放簽證國家的申請人現在可以更好的利用每年分配給他/她們的各個國家的EB-5簽證名額。 這項新措施將適用於截至變更生效日期的待審申請案件。USCIS會在2020年3月31日實施新的簽證發放方式。 欲知更多信息,請透過 info@enterlinepartners.com 聯繫我們。 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