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美國移民局)已經宣布,公共負擔不予受理的最終規定將於2022年12月23日生效。美國移民局將會對郵戳日為該日期起之後的申請適用新規定。在此之前對於公共負擔不予受理的規定,美國移民局將繼續適用1999年的臨時指導規則,正如自2021年3月9日以來所做的那樣。
當您申請進入美國或成為合法永久居民時,如果美國移民局(和美國國務院)認定您「可能成為公共負擔」— 意思是您可能必須主要依靠政府來養活自己,或者如果您在美國期間使用過政府福利,該單位可以拒絕您的申請。最終規定裡說明美國移民局將如何作出相關決定。
新的規定旨在澄清非公民享有公共福利資格的混淆情況。
美國移民局查看的條件:
根據最終規定,美國移民局將依以下情況認定您是否可能成為公共負擔:
- 您的年齡、健康狀況、家庭狀況、財務狀況(包括資產和財力)、教育和技能;
- 擔保人是否為您提交了I-864表格,根據《移民和國籍法》第213A條規定之生活保證書(如需要); 以及
- 您是否已經領取或正在領取:
- 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SSI);
- 貧困家庭臨時援助(TANF)用於維持收入的現金援助;
- 州、部落、地區或地方用於維持收入的現金福利計畫(通常稱為「一般援助」); 或者
- 政府出資的長期照護機構。
美國移民局不會查看的條件:
根據新的規定,美國移民局在做出公共負擔決定時不會考慮以下因素:
- 您的家庭成員所領取的福利;
- 補充營養援助計畫(SNAP)或其他營養計畫福利;
- 兒童健康保險計畫(CHIP)福利;
- 醫療補助(政府出資的長期照護機構除外);
- 住房補助;
- 任何與免疫接種或傳染病檢測有關的福利; 或者
- 其他額外或特殊用途的福利。
根據美國移民法,公共負擔不予受理的規定並不影響或不適用於部份申請人。這代表如果您符合以下情況,您將不受新規定的影響:
- 已經是合法永久居民(在大多數情況下);
- 難民;
- 尋求庇護者;
- 正在申請或重新登記臨時保護身份;
- 特殊青少年移民;或者
- 正在申請或擁有T、U或暴力侵害婦女法(VAWA)身份。
有關國會豁免公共負擔不予受理的申請人類別完整列表,請參閱最終規定。
如果您對公共負擔議題或其他美國簽證和移民有疑問,請透過 info@enterlinepartners.com 聯繫我們,預約諮詢我們在亞洲區胡志明市、馬尼拉和臺北辦公室的美國移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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