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民有資格擔保配偶移民美國,只要符合某些標準。根據受益配偶獲得簽證或成為合法永久居民(LPR)時的婚姻長度,發放的簽證類型及隨之而來的永久居民身份有所不同。
這兩個簽證類別為即時親屬(“IR-1”)簽證和有條件居民(“CR-1”)簽證。了解這兩個分類之間的區別對於成功導航移民過程非常重要。
IR-1簽證:即時親屬
IR-1簽證由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簽發,適用於婚姻超過兩年的美國公民配偶。IR-1簽證允許配偶進入美國並立即獲得LPR身份。配偶將獲發有效期10年的I-551居民卡(“綠卡”)。
CR-1簽證:有條件居民
相比之下,CR-1簽證是發給婚姻時間少於兩年的美國公民配偶。在進入美國後,配偶將獲得有條件永久居民(“CPR”)身份。雖然配偶官方上是有條件的合法永久居民,但他們仍被視為擁有所有其他LPR權利和特權的LPR,只是其身份附帶某些特殊條件。
移除居民身份的條件
CPR配偶將獲發有效期為2年的綠卡。在獲得CPR身份的2周年前90天內,配偶必須提交I-751表格請求移除居留條件。屆時,美國公民和配偶可能需要證明婚姻是真實的,且是出於善意而非僅僅為了移民利益,並且夫妻仍然共同生活。對於可能以離婚結束或發生虐待的婚姻存在某些例外情況。
I-751請求需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不幸的是,根據本文的時間,USCIS審理和批准這些I-751請求可能需要數年。在此期間,配偶的綠卡將根據I-751請求的接收通知延長,直到批准為止。
配偶是否獲得LPR身份或CPR身份的一個關鍵因素是配偶獲得居民身份時的婚姻長度。如果配偶在美國境外並持移民簽證入境,而夫妻婚姻超過兩年,則即使擁有CR-1簽證,配偶也將獲得LPR身份。如果配偶在美國並在婚姻滿兩年後批准身份調整申請,則情況也是如此。
對於持有CR-1簽證的配偶來說,入境美國的時機可能很重要。該簽證有效期約為6個月,配偶必須在這段時間內進入美國。如果婚姻的2周年恰好在這6個月內,配偶可以考慮延遲入境,直到滿兩年為止,這樣他們就可以進入美國並獲得LPR身份,從而避免提交I-751請求的時間、麻煩和費用。
另一種策略可能是推遲配偶的移民簽證面試,這樣移民簽證就可以稍後簽發,以確保婚姻已滿兩年。
如何確定有條件居留
简而言之,确定配偶是否有资格获得 LPR 或 CPR 取决于配偶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时的婚姻持续时间。
● 如果婚姻持續超過兩年,則申請人將獲得LPR。
● 如果婚姻持續少於兩年,則申請人將獲得C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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