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資人可以用來投資的投資資金叫做「合法資金來源」(SOF),只要投資人可以證明這筆資金是合法取得的,來源可以來自任何地方。一些比較常見的SOF有薪資和獎金收入、公司股息、獲得的股票選擇權或是投資收入。有一種最常見的SOF,大約80%的案子裡面投資人會選擇使用他/她或是一位親屬所擁有的一棟房產,例如住宅或是公寓。
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人會透過出售這棟房產或是用它來取得貸款獲取投資的資金。這種情況還是有必要證明我們稱之為「種子資金」的來源,也就是要證明投資人如何合法的取得這棟房產,雖然取得這棟房產的年代越久遠通常所需要的文件就越少,因為可以理解這些老舊的記錄可能已經不存在了。
投資人必須親自將資金投入一個符合資格的公司,稱之為新興企業(NCE)。舉例來說,這筆資金不能由投資人的公司直接將資金匯入NCE。投資人首先必須要在進行投資之前的某個時間點上掌控這筆資金。因此,如果一位投資人想要使用現存的一家公司的累積資本,他/她就必須要收到一份分配金,支付任何可能適用的應納稅額,然後以他/她的名義將資金投入NCE,雖然在某些情況下,過戶代理人是可以代表投資人匯款的。
投資人可能也可以透過某些方式向公司「借」資金,但是這些方式可能很複雜,因此我們通常希望能夠避免使用這些方式。
如果投資人已經賺了許多年的薪資以及分配金,我們需要證明怎麼收到這些資金,以及在轉賬前這些資金和使用的資金之間的聯繫。很少投資人會讓這麼一筆可觀的薪資和分紅收入就這樣一直存在儲蓄賬戶裡面。大部分的投資人都會將資金投入各種不同能夠創造收入的產品內,所以就有必要追踪這些將會變現用來作為投資的資金。
第二樣關鍵因素就是資金的途徑。投資人必須要能夠從源頭追踪至將資金匯款到NCE的賬戶內。
將資金轉移到NCE時必須要有清楚的文件證明資金是怎麼累積的,然後是怎麼樣從投資人的賬戶轉到NCE的賬戶內。在有外匯管制的國家,這可能是一個重大的障礙。I-526申請遭拒最常見的的一個原因就是轉移資金方面的失敗。
欲知關於EB-5投資移民簽證的更多信息,請透過 info@enterlinepartners.com 聯繫我們。
ENTERLINE & PARTNERS CONSULTING
越南胡志明市辦公室
地址: 3F, IBC building, 1A Cong Truong Me Linh Str., District 1, HCMC, Vietnam
電話: +84 933 301 488
Email: info@enterlinepartners.com
Facebook: Enterline and Partners 美國投資移民
Website: https://enterlinepartners.com/language/zh/首頁/
菲律賓馬尼拉辦公室
地址: Unit 2507 Cityland 10 Tower 1, 156 H.V. Dela Costa Street, Makati City, Philippines 1209
電話: +632 5310 1491
Email: info@enterlinepartners.com
Facebook: Enterline and Partners Philippines
Website: https://enterlinepartners.com/language/en/welc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