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在2018年7月13日發佈了一項新的政策備忘錄,將給予移民官裁量權,如果收到的申請和補件沒有提交初步的證明文件或所提供材料不合要求,可以直接拒絕,不必先寄發補件(RFE)或否決意向(NOID)通知。該政策將於2018年9月11日起生效並且適用於所有的申請和補件要求。
這項新的政策備忘錄背離(和取消)了2013年6月3日所公佈的政策備忘錄,該備忘錄註明除非申請或補件的不足之處“不可能”藉由提交額外的證明文件來補正,不然移民官都應該寄出一份RFE。根據2013年6月3日所公佈的備忘錄,只有在申請人或是補件人在沒有法律基礎的情況下提出申請或補件或是該申請或補件的項目已經被終止,才不必寄發RFE或是NOID,而可以直接依法拒絕該項申請。
在撤銷了“不可能”政策後,該備忘錄代表著除了依法拒絕的申請之外,如果並未提供所有要求的證明文件,美國移民局也可能會在未寄發RFE或是NOID的情況下直接拒絕該申請或是補件要求。上述的申請遭拒主要是因為缺乏必要的初步證明文件。在未寄發RFE或是NOID的情況下可能會直接拒絕申請的幾種範例,包括但不限於:
- 在幾乎沒有證據支持的情況下提交豁免申請;或
- 在規章、法令或是表格指示上說明提交申請時需要提交正式文件或其它形式的證據來證明符合資格時未提交該文件。例如在依親或是職業類別下申請註冊永久居留或是調整身份(I-485表格)時需要提交財力證明(I-864表格)但未提供。
這項政策是為了勸阻那些草率或是不完整的申請文件,並且鼓勵為教育和綠卡目的而申請美國簽證的申請人和補件人們用心收集證明文件,一次性提交所要求的證明文件。
歡迎到我們的粉絲專頁,按讚接收我們最新的移民訊息!
https://www.facebook.com/EAPTW/
若您對於美國移民有相關問題,亦可直接聯繫我們:info@enterlinepartners.com,安排與我們的美國移民律師一對一會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