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抵達美國邊境或入境口岸(POE) 的人都有一些基本權利。合法永久居民(LPRs),也稱之為綠卡持有者,這些人出國後返回美國時會比非移民人士要享有更大的權利。和所有國際旅客一樣,合法永久居民透過海陸空各種管道返回美國的時候,都要接受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 的檢查。身為一位LPR,CBP 將會檢測您是否是一位“返回居民” 或是“外國訪客”。
如果CBP 在您返回美國時聲稱其無法允許您入境,您可能會被帶去一個隔離區做“二次檢查”。如果您被送去做二次檢查,您可以預期將會被拘留幾分鐘或是幾個小時或是更久的時間。在二次檢查的程序中,CBP的官員會問您一些問題並且可能會收集您的個人資訊和生物資料、做背景調查以及進行其它調查來決定您是否能夠入境美國。
如果您被 CBP 拘留進行二次檢查,您有以下權利:
- 您有權聯繫大使館為您提供協助。大使館可以幫您聯繫您的律師或是您的家人;
- 如果您有律師,您應該要求CBP 允許您聯繫您的律師。但是請注意,CBP可能會告知您沒有聯繫律師的權利;
- 您擁有審閱所有為您準備的書面聲明的權利,並且這些聲明是以您能夠了解的語言來書寫;
- 如果您對於提供給您的書面聲明或文件的內容有不同意的地方,您可以拒絕簽署。
您並沒有能夠保護您免於讓CBP 檢查您的手機、電腦、平板電腦或是其他電子用品的隱私權。在檢查過程中,CBP官員可以搜索您的設備、檢查您的email 和社交媒體的活動內容。您的手機、筆記型電腦或其它電子設備有可能會被扣留,並且稍後再返還給您。
如果CBP 確定您是“返回居民”,您應該很快的就能夠走完程序並且進入美國。但是,如果CBP 確定您是“外國訪客”,這意味著可能發生了下列的任何一種情況:
- CBP 確定您已經拋棄或是放棄您的LPR 身份;
- 您已經連續超過180 天都沒有來到美國;
- 您在離開美國後從事非法活動;
- 您在離開美國的時候處於遣返程序或引渡程序之中;
- 您在沒有移民豁免權的情況下犯下某些犯罪行為;
- 您試圖在沒有適當簽證的情況下入境(例如在身為一位LPR 的情況下試圖使用過期的I-551 表格也就是“綠卡”入境)或;
- 您試圖在未經檢查的情況下入境。
在移民法官面前進行聽證會的權利。被認定為“外國訪客” 的LPR 可被起訴從美國移出。被起訴從美國移出的LPR 擁有要求在移民法官面前進行聽證會的權利。
放棄居住 /LPR 身份。CBP的官員可能會試圖說服您因為不住在美國或是其它原因已經了放棄您的居住身份並且會催促您簽署一份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記錄I-407 表格。如果發生這種情況,CBP官員也會嘗試讓您返回您的出發地。在簽署I-407 表格之前,了解以下內容是非常重要的:
- 您不能僅因為在國外度過的時間而失去您的LPR 身份;
- 除非政府有明確並且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放棄的事實並且移民法官已經發出移送令並且裁判已經確定,LPR仍然維持是LPR。
- I-407表格必須是自願簽署的。您可以拒絕簽署這份表格,您拒絕簽署不會有任何負面後果;
- 您不能夠被強迫返回您的出發地。
如果 CBP 相信您已經放棄在美國居住並且您拒絕簽署 I-407 表格, CBP必須發給您一張出庭通知書(NTA),移民法官會決定您是否已經放棄在美國居住。CBP不能自己做出這個決定。
如果 CBP 相信您已經放棄在美國居住並且您簽署了 I-407 表格,您還是有權利要求在移民法官面前進行聽證會。
如果 CBP 收走了您的永久居民卡 (“綠卡”),您有其它能夠證明您的LPR 身份的文件權利,例如您護照上的印章。
未來的旅行。 為了避免未來在入境處被拖延或是遇到法律問題,您應該在旅行前諮詢一位移民律師如果您:
- 預計會離開美國超過6 個月;
- 有犯罪記錄(有罪判決或是待裁決的刑事指控);
- 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 或是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EOIR) 有待審的申請件;
- 在您的移民歷史上在移民程序中有任何未披露的信息或是有可能造成政府官員質疑您關於您的旅行原因或是關於您的移民歷史。
如果您是一位LPR 並且在入境處遇過來自CBP 的拖延,請聯繫我們,我們可以分析您的情況並且給予您建議如何能夠更安全的進行國際旅行並且同時保有您的永久居民身份。
聯繫方式:info@enterlinepartn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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