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最近刊登了關於台灣同性婚姻的新法及其限制(文章連結) 。在台灣的同性婚姻對美國移民有效的情況下,例如與美國公民之間的婚姻,我們可以對此提供協助。或許我們也可以幫助客戶符合加快處理的資格,並且將等待時間從18個月減少到6個禮拜以內(文章連結) 。
雖然不是在台灣,但我們最近在類似的情況下成功的幫助了一對在美國結婚但是住在亞洲的美國公民和他的同性伴侶向駐港美國領事館直接申請加快處理(I-130)。此件加快處理申請主要是根據調職回美國這個理由而被受理。申請被接受後,該名美國公民進行了面談然後他的申請在兩天內就被批准了。之後他的配偶完成了簽證程序並且在面談後三天內就收到了他的(CR-1)簽證。包括客戶由於工作和旅遊方面的原因所造成收集文件方面的一些延誤,整個過程只花了大約3個月的時間。
只要有適當的文件,不管是在台灣或是亞洲其它地方的客戶,在類似的情況下,不管是因為調職或是緊急醫療,我們都有信心對這類的加快處理複製出一樣的成果。如果因為某種原因而無法加快處理,我們也可以協助向美國移民局提交所需要的文件。當然,這會需要比較長的時間。
如果您對我們的服務有興趣,請透過info@enterlinepartners.com聯繫我們,與我們經驗豐富的美國移民顧問或律師直接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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