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移民簽證是讓有具體拜訪目的的人士暫時進入美國,當目的達成後就會返回自己的國家或居住國。大部分的非移民簽證類別都需要建立並保有所謂的「非移民意圖」,即在拜訪目的達成後,具有歸國的意圖。最常見的非移民簽證為B-1/B-2訪客簽證和F-1學生簽證。B-1/B-2簽證適用於一般希望進入美國進行商務(B-1)或旅遊(B-2)的人士。F-1簽證適用於希望進入美國就讀經認可的學校、學院或大學的學生。入境的目的可能會造成長期的居留,例如學生進入美國攻讀四年來完成學業,但必須在學業結束後,保有返回自己國家或居住國的意圖。

移民簽證,像是親屬或職業移民簽證,適用於想要在美國永久居住的人士。家人或公司雇主替移民申請人遞交移民申請,該申請人會被視為有移民到美國的意圖。因此,如果同位申請人再申請非移民簽證,原先的移民意圖就會與此時有資格獲得前往(和進入)美國的非移民簽證所需的非移民意圖有所衝突。然而,證明一個有「未來」移民意圖的人,只想在短期內更直接的入境美國,是合乎邏輯並也有可能做得到。

申請非移民簽證(或進入美國)時,重要的是能夠證明申請該簽證或入境美國的具體和臨時原因。使用B-1/B-2簽證入境美國的簽證持有人,在等待移民簽證核發的期間,是不允許在美國居住或永久居留。

您需要清楚解釋您前往美國的原因。如果在任何時候,您被問到是否自己或有人幫您遞交移民申請,您應該說明您、家人或雇主有替自己遞交了移民簽證申請(通常是I-130或I-140申請)。您可能必須在美國領事館的非移民簽證申請中、在美國領事館的簽證面談階段,或甚至是在入關的時候,對此進行解釋。如果您能證明短暫拜訪的目的,那麼這通常就不會是個問題,您也可以獲得簽證或進入美國。然而,未披露相關資訊可能會導致認定欺詐或虛假陳述。即使您將來有資格申請移民簽證,被認定欺詐或虛假陳述可能會造成您永久禁止入境美國。

旅行的目的非常重要。如果您因特定原因而必須出行,例如出差,那麼這通常對於短期暫時入境是可被接受的理由。

前往美國買房或收購企業作為投資的理由也可能被接受。但是,因為您預計未來會移民而前去買房或幫您小孩找學校,這可能不會被批准,而且帶著您的小孩跟裝滿個人物品和文件的行李箱,顯示您將會留下來並居住在那邊也是不明智的做法。

最安全的做法是,在等待移民申請的審批和簽證申請程序完成時,您和家人都不要申請任何非移民簽證。如果您決定要申請非移民簽證,或如果您已經持有非移民簽證,請確保您了解入境的要求,並在申請和入境時,提出您具有非移民意圖的證明。

如果您在等待移民申請或移民簽證時對是否可以申請非移民簽證有疑問,請透過 info@enterlinepartners.com 聯繫我們,預約諮詢我們在亞洲區胡志明市、馬尼拉和台北辦公室的美國移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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