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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負擔新規要求移民和非移民簽證的申請人要提供一份詳細的DS-5540公共負擔問卷,來確定他/她們是
為什麼中國EB-5最終行動日期在2020年3月份的簽證公告欄上跳躍前進? 對於中國EB-5投資人的最
跟隨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的領導,負責在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監督移民和非移民簽證領事程序的美國國務院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在2020年2月24日開始實施根據公共負擔不予受理的新規定。 最終
美國國務院(DOS)三月份的簽證公告欄已經公佈了,令人驚訝的是中國EB-5投資人的最終行動優先日期(
美國國務院(DOS)簽證辦公室簽證控制和報告部門負責人Charlie Oppenheim先生在投資美
美國簽證申請人現在需要提供他/她們在申請日期前5年內在社交媒體上所使用過的賬號名稱– 並且能夠選擇是
AILA的國務院聯絡委員會每個月都會和Charlie Oppenheim進行一次「檢查」,旨在讓會員
即使您不是某個特定國家的國民但是您在該國居住、工作或是讀書,是有可能可以在該國申請美國簽證的。同樣的
美國執業律師至少會是一個州律師公會或是哥倫比亞特區的成員。大部分的州律師公會都會公開列出其公會內所有
法律上並沒有規定E-2條約商人簽證的申請人須在其國籍的國家之內擁有「住所」。我們成功的代表過許多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