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的未婚夫/妻取得美國K-1簽證
如何為兩年內須有實際見面的條件取得豁免? 要將您的未婚夫/妻帶往美國,您必須要遞交一份外籍未婚夫/妻


潛在客戶經常會問的一個問題就是您是否需要一位移民律師來幫助您為您的台灣籍未婚夫/妻遞交一份I-129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衛局(“CBP”)尚未宣佈對因COVID-19旅行和行動限制而在美國境外停留一年以上
由於COVID-19大流行造成的重大旅行和行動限制,合法永久居民(“LPR”)發現自己滯留在國外,因
合法永久居民(LPR)會在美國境外停留180天以上的原因有很多。但是,長時間在美國境外可能會導致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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